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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润丰股份:中期业绩预告并不属于强制性信息披露事项

    发布日期:2025-06-24 18:50    点击次数:183

      证券日报网讯润丰股份(301035)6月17日在互动平台回答投资者提问时表示,根据深交所创业板业绩预告的规则中明确中期业绩预告并不属于强制性信息披露事项。公司运营团队的风格是习惯于专业领域内精进、安静、专注和纯粹地坚定实施公司既定的战略规划,这也是为何公司一般不会就非强制性的信息披露事项进行披露的原因。公司未来也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中有关业绩预告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